快速导航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务公告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0  点击量:
 

为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河北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文件精神,落实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掌握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科学精准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引导全院教师持续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学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质量考核领导小组(院考核组)

  长:孟海涛、夏君旨

副组长:张冉、闫军

  员:崔晨秋、符万忠、高秀娟、靳大伟、劳旺梅、刘辉、刘艳丽、孙秀春、孙慧、肖飞、谢群、张荣福、张小川、甄立常

纪检监察:纪检监察处

办公室:教务处

二、考核评价对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承担本学年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课教师。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参加此次考核。

三、考核工作组织与实施

依据《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根据实际情况,各教学单位制定本部门细化实施方案,并到教务处备案。评价表按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本教学单位兼课教师和非本教学单位兼课教师分类进行填报。

四、考核工作要求

1.本教学单位教师由所在部门负责考核;兼课教师和只兼任外部门授课任务的教师由授课课程所属教学单位负责考核;只承担选修课授课的行政处室教师统一由教务处组织考评,相关申请资料报送教务处王飙老师。

2.在一个以上教学单位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只能在一个教学单位参评,请任课教师主动向相关教学单位进行说明(参评或不参评),一旦教务处汇总时出现同一个老师在不同教学单位都参评情况,将随机取消一个成绩。

3.各教学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扎实做好本学年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考核中如遇到具体问题,请及时与院考核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闫军、王飙

4.请各教学单位和质量督导处于513日之前分别将《部门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附表1)和《质量督导处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见附表3)按本教学单位专任教师、本教学单位兼课教师和非本教学单位兼课教师分类发教务处王飙老师,纸质文档(1份)经各教学单位领导、质量督导处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相关原始数据、材料和表格等由各教学单位保存备查。

 

 

 

教务处

2023417

版权所有: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冀ICP备字10014572号 开发维护: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生态城渤海大道25号大学城 邮政编码:063200  电话:0315-88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