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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转专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01  点击量:

为了使调转专业更合理、更规范,本着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原则

(一)现实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院的办学条件为前提,应不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

(二)合理性的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有正当、充足的理由,要有利于因材施教、学生特长的发展。

(三)公正性原则。专业不同,录取分数线也不尽相同,为体现公正性原则,学生在转专业时必须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

(四)程序性原则。学生转专业必须符合学院所规定的程序。

二、调转范围

(一)调转的专业范围:为保证课程能够较好的衔接,专业间的调转应属于同一大类专业。

(二)调转的学生范围:3+2学籍和五年一贯制各专业除外的具有大专学籍的在籍学生。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调转专业

(一)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类型专业的;

(二)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

(三)学制为3+2、五年一贯制

(四)毕业年级

(五)由长学制专业转为短学制专业

(六)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

(七)在院期间违反院规院纪受处分

(八)应作退学处理

五、调转专业限制

(一)不同系别间的专业调转,两专业应属同大类专业。

(二)参加对口高考的,只能转入高考志愿所报大类所属专业。

(三)学生高考成绩应高于所转入专业同批次、同类别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四)文科学生不能转入只限招理科学生的专业。

六、调转专业的手续和程序

学生转专业的手续,按下列程序办理:

应由学生本人在第一学期末向所在系提交申请,填写《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调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转出专业系和转入专业系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审核,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学生持学生处的报到通知单到新专业报到。

所有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经转出系、转入系、学院进行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统一办理。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进入新专业学习,执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以此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在第一学年期间新专业已开过而原专业没有开的课程,学生可通过自修、选修或到下一年级插班学习的方式完成,并申请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相关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记入学生学年成绩。

 

办理事项

办理部门、单位

办理内容

12月5日-10日

学生填写《调转专业申请表审批表》

学生所在系

按本规定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表上需系领导签字确认

12月11-14日

审核转专业学生提供调转专业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高考成绩、学生类别是否符合要求

学生处

无问题者,学生处在《申请表》上盖章

12月15日-17

上报学院领导

学生处

学院领导审批

12月20日

上报教育厅学生处

并在学籍平台、教务系统网上作异动

学生处

教育厅学生处审核

1月初

下发审批结果至各系各系通知学生本人

学生处、学生所在系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束后

班级、教材调整

学生所在系

第二学期初转入新班级上课

七、成绩记载及学业考核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必须修读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必修课程和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

 (二)学生在原专业已修读的且成绩合格的公共课程成绩,新专业予以承认。

(三)学生达到转入专业毕业要求后,方可准予毕业。

八、学习年限与学费

学生调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原则上学生调转专业后不延长学习时间。

九、本暂行规定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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