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2-2023学年第2学期补考及重修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将考试安排如下:
1.统考科目
2023年9月9日,完成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安排教师,每场考试结束后,到2号教学楼152教室接收试卷。
2.非统考科目:
截至2023年9月8日,学生主动联系任课教师,并完成考核。
3. 体育类课程
2023年9月5日下午13:10,在操场统一考核。请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提前到操场集合,准时考试;迟到或未到,按旷考记。
4.考试负责教师请注意
1)成绩录入时限
补考成绩,须于9月12日下班前,完成系统提交。
重修成绩:须填写纸质签字版重修成绩单,由各教学部门统一收齐后,交教务处。
2)成绩核算方法
附件1“统考”、“非统考”和“体育类课程”三类表单中,根据“统考(总表)”表单中的“姓名”或“考试性质”列的标注:
“补/补考”:此为2022-2023-2补考的学生课程条目,补考成绩与上学期平时成绩总评后,最高60分,不及格的按实际给出,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
“缓/缓考”:此为2022-2023-2期末办理缓考的学生课程条目,本次考试成绩与上学期平时成绩总评后,按实际给出,录入教务系统,并“提交”。
“重/重修”:此为2022-2023-2学生课程重修的条目,本次考试成绩与重修作业成绩总评后,按实际给出,填写附件2后,将签字的纸质成绩表由各教学部门汇总,统一交教务处。
请注意: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学生证应正确粘贴带钢印的照片,否则认定为无效证件,不准参加考试)。如都没有,可由各二级学院出具学生的身份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学号、姓名、班级和学院信息,并粘贴学生照片加盖骑照片系章(身份证明上没有学生照片的,认定为无效证件,不准参加考试)。学生证、身份证和身份证明都没有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旷考”记。
教务处
2023年8月24日